关于吴长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4
09:45
浏览次数:
苏民宗党组〔2016〕2号
关于吴长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处(室)、机关党委、研究中心:
经研究决定:
吴长宏同志任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5年12月30日起算;
卢晓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5年12月30日起算;
张新进同志任宗教一处副调研员,任职时间自2015年10月30日起算;
蒋晓兵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自2015年10月30日起算;
朱万青同志任政策法规处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1月13日起算;
王宁同志任宗教二处科员,任职时间自2016年1月13日起算。
中共江苏省民委(宗教局)党组
2016年1月13日
江苏省民委(宗教局)办公室 | 2016年1月13日印发 |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