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29/2015-00032 | 文件编号 | 苏宗发[2015]178号 |
发布机构 | 省民宗委 | 发文日期 | 2015-12-31 |
内容概述 |
关于认定南京栖霞寺等21家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1-04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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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宗发[2015]178号
关于认定南京栖霞寺等21家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的决定
2014年,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认定工作得到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的积极响应,首次评出南京净觉寺等18家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有力促进了各地宗教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社会反响良好。
2015年,各地宗教工作部门深入推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认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实化举措,认真督促检查。广大宗教活动场所有计划、有目标地主动开展创建工作,你追我赶、氛围浓厚。根据各地宗教工作部门的推荐意见,经组织考评小组实地考核、省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南京栖霞寺等21家场所被认定为江苏省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名单如下:
南京:栖霞寺、草桥清真寺、石鼓路天主教堂、基督教圣保罗堂
无锡:江阴市君山寺、太湖三山道院
徐州:宝莲寺
常州:武进区宝林寺、常州市基督教堂
苏州:西园寺、寒山寺、常熟兴福禅寺、玄妙观、 独墅湖基督教堂
南通:福田禅寺
连云港:海宁禅寺
淮安:淮安市基督教堂
盐城:永宁禅寺
扬州:文峰寺
镇江:隆昌寺
宿迁:宿城区涧南基督教堂
希望全省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在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广大宗教活动场所以五星级场所为标杆,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整体建设水平,促进宗教健康发展。
江苏省宗教事务局
2015年12月31日
发:各省辖市民宗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民宗局,省各宗教团体,委(局)机关各部门
江苏省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印发
信息来源:省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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