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伟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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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民宗党组〔2016〕26号
关于周伟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处(室)、机关党委、研究中心:
经研究决定:
周伟文同志不再兼任办公室主任;
邓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江苏省民委(宗教局)党组
2016年7月13日
江苏省民委(宗教 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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