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邵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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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民宗党组〔2017〕13号
关于刘邵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处(室)、机关党委、研究中心:
经研究决定:
刘邵英同志任宗教三处(民族二处)调研员,免去其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副处长职务;
梁木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新进同志任宗教一处副处长,免去其宗教一处副调研员职务,试用期一年;
任称新同志任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副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副调研员职务,试用期一年;
黎伟平同志任民族处副处长,免去其民族处主任科员职务,试用期一年;
王熙君同志任宗教二处副处长,免去其机关党委主任科员职务,试用期一年;
沈航同志任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其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职务;
赵华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调研员,免去其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职务;
凡东伟同志任宗教二处副调研员,免去其宗教二处主任科员职务。
中共江苏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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