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邓飞等14名同志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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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机关党委、研究中心,各省级宗教团体:
2017年,委(局)全体工作人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为指导,振奋精神,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在年度考核中,邓飞等1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等次,王熙君同志外派挂职考核被评为优秀,李柏同志参加省委驻沭阳县扶贫工作队考核被评为优秀。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委(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邓飞等14名同志表彰:
一、给连续3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顾清、王熙君、顾佳恒等3名同志记三等功;
二、给邓飞、徐红、陈意好、骆晓玲、王共晋、张可、李柏、朱万青、王宁、陈建华、熊鸣龙等11名同志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希望其他同志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力争上游,为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江苏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
2018年1月24日
江苏省民委(省宗教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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