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泗洪县编委会批复成立县民族宗教事务联络中心
发布日期:2019-10-11 15:1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民族宗教工作力量,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服务质效,日前,宿迁市泗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泗洪县民族宗教事务联络中心,为县委统战部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联络协调县内宗教团体和少数民族事务,强化民族宗教信息搜集、整理、分析研判等基础事务职能。

该县批复成立民族宗教事务联络中心,将有效解决县级民宗工作力量薄弱、行政执法难以运行等问题,有力提升民族宗教法制化、服务化水平,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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