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赴农村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19-10-08 14:4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开展,10月5日,兴化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蓓率统战部(民宗局)相关人员,到兴东镇、千垛镇相关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工作检查。

检查过程中,李蓓详细听取了所属乡镇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实地走访察看了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活动组织、民主管理,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和“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问题对相关乡镇及宗教场所负责人提出了要求。

李蓓指出,宗教工作不是全局事关全局,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是贯彻落实新颁布《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关系到社会安定稳定。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以重视,切实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安全措施和监管责任,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李蓓要求,乡镇(街道)和宗教团体要把“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指导和督促场所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所有教职人员到其他各类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和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强化“视隐患为事故”的理念,紧盯前期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中已发现的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的要求,组织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整改到位、不留后患。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职必担责,问责必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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