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日期:2019-12-19 11:04 浏览次数:

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17日下午,省民宗委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新修订《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 

会上,认真学习了《条例》全文,对《条例》中针对近年来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一系列细化要求展开讨论,特别对涉及窗口审批事项的新规定进行了深入探讨,对如何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提高审批效率进行了初步研究。 

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窗口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窗口人员表示,会后将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内容,真正做到学懂弄通,系统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树牢为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服务的意识,提高工作水平,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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