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江苏省民族宗教委员会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等内容。江苏省民宗委门户网站上可查阅、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省民宗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580560。
一、概 述
2018年度,江苏省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政务公开工作和舆情回应等有关制度,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规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违反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程序、严格保密审查。加强网络安全制度建设,按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保护管理规范》要求,修订完善涉密管理制度和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保证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全面公开,并确保秘密信息安全。加强管理网络涉密人员,与每位工作人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
(二)积极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及时发布民族宗教政策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社会舆论。抓好网站在线公开,在“江苏民族宗教”门户网站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2018年度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414条,动态类信息8363篇,其中,江苏省民宗委动态344篇,市县动态8019篇;媒体聚焦46篇,政策法规13篇,业务文件2篇,公示结果133篇,通知公告19篇。利用新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全年利用微信公开信息301条,推进新闻发布常态化,基本实现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第一时间阐释政策、第一时间回应关切。
(三)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传统政务信息载体作用。通过《江苏民族宗教》杂志等刊物,及时准确地通报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宣传、交流各地创新举措和工作经验成效,共发行《江苏民族宗教》杂志6期。有效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在宣传、引导和服务上方便、快捷的优势,做到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及时权威发布,民族宗教界新闻、事件第一时间全面客观报道,拓宽了信息公开工作途径。
(四)做好重要信息公开。为加强对我省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保障信教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对全省经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汇总,录入门户网站信息查询服务系统。
(五)开展网上有害信息的审查清理。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结合网络安全查检,重点对涉及民族宗教网上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在专业技术公司协助下,共梳理信息93177条,逐条过关,严格把好政治关口。
(六)认真查找网络安全漏洞。适时升级病毒库,更换漏洞扫描和防火墙设备;逐一检查终端设备,对有问题的终端,在安全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和措施,修补网络安全漏洞;对我委网站刊登的全部信息,开展“清池子”行动,进行深度保密审核。
(七)加强舆情监测沟通联动和应急处置。与国家民委、原国家宗教局相关部门建立舆情沟通机制和平台,及时通报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舆情,全年共通报和处理涉及我省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舆情信息12起。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收到书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该信息不存在),均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给予了答复。
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办2件、会办4件)。江苏省民宗委严格落实归口负责、专人经办、层级把关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建议、提案人反馈。建议、提案按期办结率100%,得到代表、委员的认可。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诉案、诉讼案共2件。
六、咨询情况
2018年收到网上咨询和建议共2件,主要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等方面的内容,都及时给予答复。
七、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八、2019年工作打算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流程,简化程序;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加强日常督促和工作考核,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发布。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工作分工配合,提高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
九、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间: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件:1.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3.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机构情况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