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华廷等9名同志晋升职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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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民宗党组〔2019〕26号
关于李华廷等9名同志晋升职级的通知
各处室、机关党委,研究中心:
经研究决定,同意李华廷等9名同志晋升职级:
一、晋升一级调研员的5名
李华廷同志晋升一级调研员;
方汉民同志晋升一级调研员;
刘克元同志晋升一级调研员;
鲍蜀生同志晋升一级调研员;
周小进同志晋升一级调研员。
二、晋升三级调研员的4名
张宇同志晋升三级调研员;
骆晓玲同志晋升三级调研员;
陈意好同志晋升三级调研员;
李铭同志晋升三级调研员,免去四级调研员职级。
以上同志新的职级任职年限,按《江苏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有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任职年限计算办法执行。
中共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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