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2-10 16:15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部署安排,我委决定开展2020年全省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20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七)“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四、宣传方式

(一)印发张贴海报等宣传材料。各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可自行设计印制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海报、彩页等,以生动、形象的图案和简洁、明快的语言,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内容,并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张贴、发放。

(二)持续开展“四进”活动。继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各地宗教团体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通过橱窗、板报、讲课、座谈等形式,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开展普法宣传,并在此基础上创新活动形式,不断扩充宣传内容,不断提升普法内容的针对性。

(三)组织参加各类线上宣传活动。组织好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广大党员参加“第三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掀起学习宪法新热潮;指导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人员通过网络收听收看民法典学习宣传的优秀动漫和微视频作品。

(四)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展示“七五”普法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为开启“八五”普法营造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充分做做好法治宣传各项工作。

(二)认真谋划,积极配合。各地要对照法制宣传月活动安排,认真谋划、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确保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各地要结合民族宗教工作特点,创新宣传活动载体,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红石榴”家园等载体,向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开展好普法宣传。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