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郁松等21名同志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3-20 14:45 浏览次数:

苏民宗党组〔2020〕3号

关于表彰郁松等21名同志的通报

各处室、机关党委、研究中心,各省级宗教团体:

2019年,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在年度考核中,郁松等21名同志被评为优秀等次。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对郁松等21名同志进行表彰:

一、给委机关1名同志记三等功(连续3年优秀)

王  宁

二、给20名同志嘉奖

委机关:郁  松、鲍蜀生、郑小康、王俊涛、张新进

        张美玲、王共晋、陈  军、张国平、张  斌

        吴长宏、张凯丰、马  宁、高  军、郭  亮

委机关工勤人员:杜相国

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丁  岚

省级宗教团体:陈建华、熊鸣龙、刘南阳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其他同志要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力争上游,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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