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动创建民族工作“红石榴家园”
发布日期:2020-04-26

近期,江苏省民宗委向各地下发《江苏省创建民族工作“红石榴家园”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全省开展创建民族工作“红石榴家园”活动。这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2019]5号、苏办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深入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通过“红石榴家园”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民族聚居地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维护民族权益、保护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良好氛围。《意见》指出,要增强全省各民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识,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凝聚起强大的民族合力。

创建民族工作“红石榴家园”是我省民族工作在新时代为呈现新风貌和新特色而打造的新品牌,已列入省政府2020年度重点工作中。《意见》要求各地把它作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示范单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组织实施、统筹谋划安排,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平台,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形成网上宣传舆论阵地。

“红石榴家园”的创建范围包括全省各级民宗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学校、乡镇、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社会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等。今年将建成一批符合条件、各具特色的民族工作“红石榴家园”,年底前进行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