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录赴扬州、镇江、泰州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阶段情况
发布日期:2020-05-28 10: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民宗委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安排,5月25日至27日,省民宗委二级巡视员张全录带队先后赴扬州、镇江、泰州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

检查组一行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市、县(市区)民宗部门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困难,认真查阅民宗部门安全工作台账,对照场所自查和民宗部门检查的安全隐患清单,实地抽查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制度执行、消防器材设施等安全工作。

张全录对各地采取党委政府领导亲自查、民宗部门全面督导查、行业部门联合查、聘请安全公司专业查、宗教场所对照标准全面自查安全等多种形式,取得的一定成效表示充分肯定,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场所”双暂停“的契机,扎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他强调,一是要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在认真履行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和宗教部门的监管责任基础上,强化县乡村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实。要突出场所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使场所主要负责人主动想安全抓安全。二是要依法开展安全整治工作。按照《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要求,对不符合安全的宗教场所采取约谈整改、责令撤换主要负责人、吊销场所登记证书等方式严格执法一批场所。三是要紧盯安全隐患整改。对重点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一般隐患要立知立改,要加强检查巡查、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安全工作防范,提高宗教场所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扬州、镇江、泰州市民宗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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