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 15:11 浏览次数:

苏民宗发〔2020〕63号

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宗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9〕29号),深入持久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委将于9月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将《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张凯丰,联系电话:025-83580571。

附件: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社会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不断深化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创新推进新时代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大好局面。根据苏办发〔2019〕29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9月

二、活动主题

民族团结一家亲 小康路上心连心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大写入党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明确为民族工作主线,十九届四中全会更将其强调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实现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各地要认真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中办发〔2018〕65号、苏办发〔2019〕29号文件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良好氛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二)大力宣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四个共同”“五个认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新境界,找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感情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增强各民族的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和心灵共鸣,把各族群众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江苏篇章。

(三)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推荐表彰工作,深入挖掘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发出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出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用身边的一个个“微故事”影响和带动各族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大团结的时代主旋律。

四、工作举措

(一)开展“红石榴家园”创建活动。按照《江苏省创建民族工作“红石榴家园”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在民宗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学校、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社会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等单位广泛开展红石榴家园创建活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年底前,省民宗委对符合条件、各具特色的“红石榴家园”进行授牌。

(二)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可爱城市共同建”活动。各地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可爱城市共同建”为主题,组织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在国庆前夕举行“升国旗、唱国歌”活动,使各族同胞接受一次触动心灵的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参观活动,让他们既感受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变化、又熟悉江苏丰富厚重的历史文化,更加热爱自己生活的城市;开办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语言文化政策培训班,引导在苏经商务工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三)开展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9月份新学年开学之际,在全省民族学校、内地民族校班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第一课活动,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每一个孩子的心灵深处,不断激发各族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和民族团结意识。

(四)举办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和体育比赛。开展好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精心做好我委和省文旅厅举办的全省第三届“红石榴杯”少数民族优秀舞蹈展演参演准备工作,发现好培养好少数民族文艺人才,为提升我省少数民族文艺事业发展水平助力。认真做好全省第八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少数民族体育项目比赛(在南京市举办板鞋竞速、押加比赛,在苏州市举办珍珠球比赛,在镇江市举办民族健身操比赛)的参赛工作,着力提高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技水平,促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五)打造宣传教育平台。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社区、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广场大舞台等,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春风化雨、寓教于乐,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五、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活动,也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载体。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部署,明确活动主题,完善工作措施,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二) 坚持因地制宜。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要突出活动重点,统筹利用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行业特色等资源,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 及时总结报告。各地要认真总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典型做法,提炼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请于10月30日前报我委民族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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