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宗委完成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2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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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省政务办要求,江苏省民宗委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要求,重新梳理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并编制了办事指南。
政务服务事项分为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经梳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业务办理项49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行政确认7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项;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有13项。省民宗委对以上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形式、承诺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审批结果样本等10项基本要素进行了统一,严格依照法规要求列出了依申请办理的事项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并制作了材料范本。
经过此轮标准化建设,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国家、省、设区的市和县(市、区)四级的办理事项类型、编码、名称、设定依据相同,即“四级四同”,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项拆分、主要办理要素、办理材料清单及要求等实现了省内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完全相同。所有事项将由省政务办审核后,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展示,这将为民族宗教界和广大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提供极大方便。
下一步,省民宗委将根据法规规章的变更和办事群众反馈的意见,及时调整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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