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掀起学习宣传《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热潮
发布日期:2020-07-28 16:32 浏览次数:

        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已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淮安市洪泽区全方位推进条例学习宣传持续深入。

        一是民族宗教干部职工带头掀起学习热潮。通过领导班子会、中心组学习会、每月工作例会等,对《条例》原原本本进行了学习,掌握新《条例》精神实质,熟悉条款内容,明确执法的各项规定和责任,进一步提高宗教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是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向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不断增强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依法参加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召开基督教三自常委(扩大)会,集中学习《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少数民族村、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宣传。

        三是面向基层民宗干部、宗教团体班子开展新《条例》宣讲活动。邀请市民宗局政策法规处同志赴洪泽区宣讲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各镇(街道)组织统战委员以及民宗专干、辖区范围内有宗教活动场所的村(居)党总支书记,区宗教团体班子成员110余人参加。宣讲紧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主题,提高镇(街道)民宗工作人员和宗教团体骨干成员对省条例的学习和理解,提升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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