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1-27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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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先进,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国家民委经严格评选,近期发布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委发〔2021〕110号),江南大学成为唯一入选该批次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也是唯一入选该批次的江苏省内高校,无锡市高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了重要突破。
江南大学依托长三角区域优势和市校共建资源优势,持续探索东部地区高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充分发挥高等院校人才汇聚优势、高端平台优势、育人引领优势,着力构建并推进实施了“一载体两延伸三重点”全系统立体化民族团结工作新模式。“一载体”是指,江南大学以市校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为理论支撑“载体”,深入总结我们党百年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化对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研究,为学校乃至区域民族工作提供理论支撑。“两延伸”是指,坚持对内延伸团结稳定之翼、对外延伸支持援助之翼,两翼“延伸”,互为支撑、互动发力,共同促进民族团结共融的工作思路和布局。“三重点”是指,紧扣围绕国家战略发展重点、民族共生共融重点、立德树人重点三大“重点”领域,全面做好民族地区支援帮扶工作,支持民族地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做好校内民族文化平台建设工作,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全面做好民族学生人才培养工作,优化校内资源配置,增强民族学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贡献了江南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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