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现将《江苏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月3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30号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邮编:210024。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580565。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2494295636@qq.com。
附件:江苏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