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民宗党组〔2022〕8号
关于表彰梁木等20名同志的通报
各处室、机关党委,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省各宗教团体:
2021年,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团结奋进,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在2021年年度考核中,梁木等20名同志被评为优秀等次。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经委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梁木等20名同志通报表彰。
一、给陈军等3名同志记三等功(连续3年优秀)
陈 军、马 宁、杜相国
二、给梁木等17名同志嘉奖
委机关:梁 木、刘克元、张新进、徐 红、张凯丰
王熙君、羊孔勤、吴长宏、洪 静、任宏坤
朱万青、卫鹏飞
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喻 健
省各宗教团体:周 婧、肖 俊、熊鸣龙、刘南阳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恪尽职守,创新进取、再创佳绩。全委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履职尽责、力争上游,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2年3月10日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