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省民宗委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评选工作。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际,按照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标准,经严格评审,拟命名南京市六合区等30家单位为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止。
如有异议,请联系省民宗委民族一处。
联系人:张斌,联系电话:025-83580551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