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15:09 浏览次数:

2022年,省民宗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顺利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宣传效果 省民宗委注重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年初制定了全年普法工作计划,指导各地民宗工作部门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效果。部署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指导全省民宗系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将民法典、消防法、安全生产法、信用条例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宣传范围。联合南京市民宗局、南京市鼓楼区民宗局开展“八五普法,携手同行”省、市、区三级联动普法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等形式,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徐州市举办全省民宗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培训课程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模拟演练,有效提升基层民宗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水平。编印《宗教工作法规规章》,下发全省各级民宗工作部门,指导法治工作。多次派员赴各地宣讲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章。 

(二)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 一是动态管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对照新修订或新出台的法规规章,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并向省委编办提出动态调整申请。今年共新增15项行政处罚事项,取消1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项行政处罚事项,变更5项行政处罚事项的法律依据或行使层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本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原则,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认领和编制工作。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管理平台,对由省民宗委实施的34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进行“知识库”管理系统维护,设置了检索关键词、预置了常见问题的答案,方便办事群众检索查询。 二是做好省民宗委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年初顺利完成省民宗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轮换。成功申领行政许可专用章电子印章,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纳入我省电子证照库,实现照面信息实时汇聚。窗口工作人员依法、高效、按时办结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全年累计受理行政许可办件401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许可结果及时通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为全省160家宗教活动场所更换《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备案事项,积极为跨省任职宗教教职人员办理迁移手续。 三是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力度。制定全年随机检查计划,探索与新闻出版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内行政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涉及被检查单位74家,数量较2021年度增加118%,包括2家宗教院校、72家宗教活动场所(26家由民宗工作部门、新闻出版部门联合检查, 46家由民宗工作部门独立检查)。 

(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持续做好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的作用。法律顾问2022年参与审核各类重大文件6件,参与起草和审核规范性文件4件,并就省民宗委重大涉法问题和事务多次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商请省司法厅指导设立公职律师,制定出台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并明确由政策法规处作为公职律师管理部门。 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2022年,在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命名程序,理顺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关系,规定了实施动态管理的有关要求。根据该《办法》有关规定,2022年命名南京市栖霞区、南京市朝天宫民族小学等29个地方(单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有效期3年。草拟了《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草案及《江苏省宗教院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并认真做好这3部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环节工作。 

(四)通过专项活动方式推动解决重大问题 一是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专项工作。组建工作专班,确立工作流程,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专项工作。明确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考试方式,建立专用考场和考试系统,优化考试题库和组卷规则。2022年共发出230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在许可过程中累计对12家申请主体实施现场核查,向各设区市民宗局发放了140份征求意见函,对300余个已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网站、公众账号等实施了查验。 二是着力做好电子证照相关工作。在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纳入电子证照库的基础上,2022年新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佛教教职人员证》《道教教职人员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证》《天主教教职人员证》《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证》等6类电子证照。加快省民宗委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确保纳入电子证照库的证照数据来源可靠、更新及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省民宗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传达部署,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依法办事。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宣传,指导举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部署开展全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等。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做到事事有计划、件件有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形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并签发1件规范性文件,牵头会商3部规范性文件,专题研究部署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专项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法律顾问的作用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评价方式不够科学,法律顾问与相关业务处室联系不够紧密,未能提前介入部分重要文件、合同的起草工作。 

二是“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通过随机检查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作用还不够显著,需要探索与更多部门、针对更多事项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并不断提升检查效果。 

三是规范性文件制定效率还需要提升。2022年先后起草了多部规范性文件的草案,虽然经过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广泛的意见征求,但是还没有正式发布,需要加快制订进度,争取早日出台。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联合市县民宗工作部门开展三级联动普法宣传活动。举办全省依法行政培训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是提升基层民宗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全年普法工作计划,作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宣传重点,在全省民宗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开设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课程。优化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机制,培养一批懂民族宗教理论、有法律法规素养的高素质民宗工作人员。 三是切实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及时做好2023年度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工作。继续优化各类事项办理流程,按照“四级四同”要求编制各类事项办事指南。按《行政许可法》要求,规范做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工作。积极推动落实电子证照工作。落实《江苏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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