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民宗局召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3-09-18 18:33 浏览次数:

9月15日,扬州市民宗局在市民族宗教教育培训基地召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学习会,扬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徐永泰出席学习会并讲话,副局长赵立志主持学习会。

徐永泰就全市宗教领域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形成“三个共识”,抓好贯彻落实。深刻认识到《办法》的出台,是宗教工作制度体系完善的重要标志,是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的重要体现,是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重要遵循。二要落实“三项举措”,做到统筹推进。要抓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弄懂弄通;要抓培训,做到自上而下,各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宗教界代表人士示范带动、宗教场所负责人人人过关、宗教教职人员全员覆盖;要抓宣传,营造氛围,宗教活动场所要“上墙上堂上心”,宗教院校要“进课堂进考核进培训”,宗教团体要“列计划多检查强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要结合“三个办法”,强化综合实施。做好《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三个办法的综合实施,切实推动宗教界强化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四要突出“三个主体”,推动各负其责。宗教活动场所要先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做好边学边改及“回头看”工作;宗教团体要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做到场所全覆盖;宗教工作部门要强化指导、跟踪督查,并依法依规做好执法工作。五要注重“三个结合”,推动落地见效。要把贯彻落实《办法》,与我国宗教中国化场所建设工作相结合,对照建设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和“六有”标准,积极融入《办法》的最新要求,提升宗教中国化场所建设水平;要与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把“三个办法”相关要求真正落实到位,把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要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崇俭戒奢”教育活动省市“十要”“四严”要求,有序做好相关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全面提升宗教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水平。

会上,市民宗局宗教处作了《办法》的学习辅导,市级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及文峰寺、仙鹤寺两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就《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学习体会和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会议交流。

扬州市级各宗教团体班子成员,主城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扬州市民宗局机关全体人员近5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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