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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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40号)要求,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经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省推荐评选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实地考察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1个)
苏州市张家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先进个人(1名)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处处长 王庆伟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实名向我办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提供具体问题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告知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苏省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组办公室 张帆、严晓
联系电话:(025)83580563、83236037
电子邮箱:jszjrjc@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916室
邮政编码:210024
江苏省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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