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扬州市召开支持推动全市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部署会。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孟亚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副局长赵立志主持会议。市级各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就各教别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在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必然要求,对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教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市级各宗教团体要压实责任,增强行动自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召开部署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教育活动有序开展、落地落实。要真查实改,整治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列出问题清单、拿出整改措施。要常态长效,抓好制度建设。要制定和修改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教务活动,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真正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和协同自律作用。
会议要求,全市宗教界要深学细悟强认知,以“学法规”筑牢宗教健康发展法治根基。将法治精神融入宗教实践和团体管理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一切宗教活动和内部管理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崇俭守戒正风气,以“守戒律”塑造宗教界清朗精神风貌。大力倡导崇俭戒奢,全面从严治教,将主要精力用于研习经典、服务信众、奉献社会上,以严明的戒律、清正的教风,赢得社会的尊重与信任。要精进修为提素养,以“重修为”凝聚宗教促进和谐的积极力量。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界自觉精进学修,提升宗教学识和文化素养,以深厚的修为、高尚的品德感召人、影响人。要扛责笃行塑新貌,以“树形象”为地方发展筑牢和谐屏障。要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内部管理,加强教风建设,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市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市委统战部民宗处、市民宗局宗教处、市宗教团体服务中心负责人,市级各宗教团体会长(主席、主任)、秘书长(总干事)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