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省民宗委批准,现予发布2026年度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标课题选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2023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2025年9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我省民族宗教领域现实问题研究,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服务。
二、招标范围
课题招标面向全省,重点面向科研院所、高校,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等有关单位。
三、选题要求
选题规定大致研究方向,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选取某一角度进行深入研究,或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主提出一些研究角度,以小视角切入大问题,题目可适当修改以切合研究内容。课题开展过程中,调研要深入、说理要透彻、资料要详实、对策要可行。
四、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或相关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课题申请人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个: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能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
(2)具有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或担任民族宗教团体有关领导职务,从事民族宗教实际工作,有能力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
(3)长期在民族宗教系统从事研究工作,有能力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
2.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原则上2026年9月30日前结项(委托课题除外)。课题分为资助经费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资助经费课题每项提供经费不超过2万元。
课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开展需要自行申报结项时间、所需经费,结项时间和经费最终以立项评审结果为准。鼓励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予以配套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批准的资助额度重新编制经费预算,报江苏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审批后实施。课题经费预算及使用参照《江苏省省级机关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4.课题申报应符合基本学术规范,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不得使用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或已立项的其他课题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
5.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标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标课题申请。
6.各申报单位填写《2026年度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标课题申请书》,2026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不得上传涉密信息。
资格初步审查通过后,请打印申请书提交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申报材料一式3份寄送江苏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
7.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西路匡庐新村8号同德大厦5楼,江苏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邮编210024。
联系人:孙厚平;
电话:18751846424,025-83580708;
电子邮箱:394453689@qq.com。
附件:
1.2026年度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标课题选题.docx
2.2026年度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标课题申请书.docx
3.2026年度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标课题论证活页.docx
江苏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