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30 14:39 浏览次数:

2025年,省民宗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立足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引领,筑牢工作组织根基

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委党组重点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年召开3次党组会、4次办公会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深化法治理论学习。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3次。组织机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学习,参加率、合格率均达100%,实现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

(二)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合省司法厅部署开展2025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动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编《宗教工作法规和规章汇编》,发放全省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实现政策法规学习全员覆盖。

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在“江苏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和《江苏民族宗教》内刊增设普法专栏。在“国家宪法日”前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机关办公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宪法宣传视频。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申领执法证件,全年全省持有宗教领域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达850人(省级29人、设区市197人、县级624人),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确保程序合法、量罚合理,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检查任务清单12项,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8次,完成对156家单位的实地检查,检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

强化执法业务提升。举办全省民宗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7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集中学习。收集近五年全省宗教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评注形成《江苏省宗教领域典型案例汇编》,为基层执法提供实操指引。指导淮安市民宗局制作《依法处置非法组织宗教活动案》示范教学视频,全过程展示办案要点。组织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卷宗评查,对26份选送卷宗开展集中评审,督促各地整改发现问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一窗受理”,全年受理行政许可申请335件、行政确认申请1016件,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3.5个工作日,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达100%。修订出台《江苏省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程序规定》《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和离任注销备案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备案工作,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开展行政许可“回头看”工作,对130处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许可事项进行复核,及时纠正不规范问题。

(四)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推进地方立法与制度修订。结合我省实际及上位法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修订出台《江苏省宗教院校管理办法》《江苏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编号建档工作指南》,根据地方性法规废止决定同步废止《江苏省清真标志牌管理办法》,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体系更加科学适配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完成《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报告,形成草案框架稿,推动条例纳入省人大和省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年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向省政府备案文件5件,备案率、合规率均达100%。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续聘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全年参与重大决策咨询23次,审核合同、文件16件,提供法律意见89条。建立重大涉法事项法律顾问前置审核机制,确保行政决策、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委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带头践行法治理念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开展法治研讨。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中坚持法治先行,全年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相关事项,重点部署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性文件修订、典型案例汇编等关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二)严格规范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立法项目、重大执法事项、重要规范性文件等重大决策,均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带头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江苏省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等修订文件亲自审定把关。

(三)狠抓工作落实推进

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普法宣传、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部署“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行政执法质量提升等重点工作,重点督导基层执法人员配备情况,协调推进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确保执法队伍足额配备。督促各地各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偏远乡村、基层社区的普法覆盖面不足,普法形式不够多元,针对民族宗教界年轻人士的普法方式需进一步优化。

二是执法能力不平衡问题突出。部分县(市、区)民宗部门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流动性大,专业执法能力有待提升,与行政执法专业化要求仍有差距。

三是执法创新与协作机制有待完善。民族宗教领域执法的创新性不足,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执法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探索;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不够健全,部门间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

四、2026年度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理念引领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级民宗部门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二)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平台,开发更多针对性强、形式新颖的普法产品。扩大普法覆盖面,重点加强基层乡村、宗教活动场所的普法工作。

(三)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围绕执法难题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开展案例教学、现场演练,组织全省民宗系统执法人员轮训,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实操能力。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标准、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执法合力。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稳慎推进《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最新要求及我省实际,制订、修订一批涉及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扩大法律顾问参与范围,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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