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民宗局传达学习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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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镇江市民宗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强调,全市民宗系统要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系列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镇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要求,在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干实效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部署落地落实,奋力谱写“镇江很有前途”新篇章。
会议要求,要深入落实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一是找准着力点。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施行后的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等群众性主题活动,拓展“红石榴+”系列品牌内涵,深入实施“三项计划”,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度融合新格局。二是找准切入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江苏佛学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引导宗教界扎实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重视宗教教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把握结合点。坚持普法与执法并重,将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摆在突出位置,深化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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