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请问寺庙自己内部斋堂吃饭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
内容 | 苏州吴中区灵岩山的灵岩寺寺庙中寺院自己的斋堂采取明码标价28元一人的就餐经营,并且该场所非公益场所也非福利院,却号召前来寺庙的善男信女去斋堂义务劳动,做的事情就像外面饭店打荷,以及兼职搬运货物销售临期饮料。一瓶脉动可乐10元,告诉前来工作的人已经算便宜了因为该寺院不收取门票。请问这些都是合法合理合规的?寺院也有设置功德箱,也有买卖佛具,不足以维持寺院正常运作? |
附件 | 无附件 |
办件编号 | MW0320200700046 |
提交时间 | 2020-07-31 13:39:43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0-08-03 14:36 |
内容回复 | 您好,寺庙斋堂以自养为目的开展经营活动是符合相关规定的,谢谢。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