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关于做好2025年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换证及新办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1 16:5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我省2025年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换证及新办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受理条件:

①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②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③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④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⑤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⑥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二)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到期换证的申请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主动申请,完整准确提供各项申报材料,上交已到期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②至少有1名通过考试的信息审核人员在任且未兼任;

③对近3年已发布信息进行自查,主动调整违法违规的内容;

④有完善的信息发布审签制度;

⑤征得市、县(市、区)民宗部门同意,自觉接受许可后全流程监管,落实约谈整改要求。

(三)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新办证办理程序:

对于新申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在相关人员通过江苏省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考试,并自查没有涉互联网宗教信息的违法违规情形,如符合受理条件,按照本通知后续说明进行办理。

二、申请材料

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申请材料的表1,含宗教信息审核人员情况说明,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栏目、功能设置和域名注册材料等);

②《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基本情况表》(申请材料的表2,主要包括用于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场所、设施和资金情况说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承诺书,申请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等);

③《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补充材料表》(申请材料的表3,主要包括申请主体的各项服务管理制度和必要的保障性材料说明,申请人依法设立或者登记备案的材料照片等)。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以上申请材料需纸质档1份,电子档1份。

三、申请程序

①为避免因申报材料不规范导致行政许可延误,请各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申报材料的填写说明,务必完整、准确、规范的填写上述3个表单涉及的申请主体各项信息。用钉钉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群聊后,将填写完成的3个表单压缩为一个文件,以“申请人+日期”命名(示例:南京鸡鸣寺+2025年8月1日),随后提交给群管理员,进行电子档申请材料预审(每个申请主体限1人加入本群)。

(用钉钉软件扫描二维码)

②电子档申请材料预审合格后,申请主体提交1份纸质档的申报材料、1份电子档的申报材料,用于后续办证。所有申请材料经过省民宗委初审合格后,将纸质档提交到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并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申请。纸质文档邮寄地址: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民宗委窗口,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大厅C25号窗口),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lwhuanzheng@163.com,邮件名以“申请人+日期”命名。

③在省政务服务网提交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换证及新办证申请。https://www.jszwfw.gov.cn/jszwfw/qlqd/deptlist.do?webId=1&type=&deptId=11320000014000829E#fw_jump

四、申请结果

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送达行政许可通知书;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送达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中的申请人和申请主体等表述,一律指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申请主体的规范名称。

申报填报及换证咨询电话025-83666405,025-83580711(王主任、刘主任、祁主任)(工作日9:00-12:00,13:30-17:00);主管处室咨询、投诉、监督电话:025-83580544(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李主任)。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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