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举办全省民宗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宣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发布日期: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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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基层民宗干部队伍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夯实新时代基层民宗工作基础,维护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5月27日至29日,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镇江举办2026年全省民宗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来自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民宗局的7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省民宗委副主任陈翔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培训紧扣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实践需求,精心设置课程内容,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专题讲座、政策解读、执法模拟演练、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培训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作为重点课程,邀请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潘红祥作专题讲座。作为该法的重要起草参与者和核心宣讲团成员,潘教授用3个小时的时间系统阐述该法制定的时代背景与基本价值,深入解读了立法理念,详细分析了制度创新,并讲解了立法亮点。
本次培训也拉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的大幕。下一步,江苏将在统战部门牵头协调下,由宣传、民族、司法行政等多部门联合,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格局,分场景分类别精准施策,面向领导干部、青少年、宗教界人士等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江苏全面落地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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