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发布日期:2026-09-0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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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无锡市举办2026年第三季度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各市(县)区民宗局负责人、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共90余人参加会议。市民宗局副局长汪旭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系统凝练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理论成果、制度经验与实践智慧,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唯一一部单设序言的新制定法律,是新时代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
会议强调,全市民宗系统和民族宗教界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共同任务,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教育,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社会氛围,不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维护、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高质量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会议要求,全市民宗系统和民族宗教界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扎扎实实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实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宣传与教育培训全覆盖,不断促进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与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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