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开具传度同意证明 |
内容 | 我皈依于江西龙虎山天师府,现在准备信士传度,根据新规定2025开始外省传度需要省级道协开具同意证明,问题一:开具同意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问题二:江苏省道协能否为我开具此同意证明?慈悲! |
提交时间 | 2025-04-29 17:22:44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5-05-06 14:59 |
内容回复 | 江苏省道教协会答复:根据中国道教协会《道教正一派传度活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教正一派传度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在江苏省从事道教教务活动的人员参加外省传度活动,需由本人向所在道教活动场所或从道所在地道教协会提出申请,县(市、区)道教协会、设区市道教协会、省道教协会依次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省道教协会出具同意证明。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