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现将《江苏省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程序规定(修订草案)》《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程序规定(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10月2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邮寄信函。来函请寄: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30号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邮编:210024。信封请标注“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建议”字样。
2.传真。传真号码:025—83580565。
3.电子邮件。邮箱地址:403717052@qq.com。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
2江苏省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程序规定(征求意见)所附表格.docx